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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政策通知八个严控方向,一文看懂监管重点(6)

发布时间:2018-12-17 文章来源:传媒内参
 
  三、丰富节目内容创作,做好重要节点宣传
 
  (七)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创作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专题片、纪录片、访谈节目、综艺节目、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等,丰富节目内容,创新节目形式,增强节目内容说服力和精神感染力。
 
  (八)鼓励英雄烈士题材的剧目积极申报电视剧选题规划、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在创作指导、协调配置资源、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并对英雄烈士题材优秀作品申报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创作重点扶持项目、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和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定期向公众推荐,促进其推广传播。
 
  (十三)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禁止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禁止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
 
  一、制作传播正能量鲜明的青少年节目。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视听网站做好暑期节目安排和引导,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追求真善美、传播先进科学文化知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优秀节目放在显著位置,吸引广大青少年通过观看思想性、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相统一的网络视听节目有所学、有所乐、有所获。
 
  二、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要督促各视听网站暑期进一步严把节目导向关、内容关,持续监测清理低俗有害节目,严防不良内容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对于偶像养成类节目、社会广泛参与选拔的歌唱才艺竞秀类节目,要组织专家从主题立意、价值导向、思想内涵、环节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方可播出,坚决遏止节目过度娱乐化和宣扬拜金享乐、急功近利等错误倾向,努力共同营造暑期健康清朗的网络视听环境。
 
  《关于立即停止播出“O泡果奶”等违规广告的通知》
 
  一、宣传“O泡果奶”“莎娃鸡尾酒”的电视广告,部分内容含有表现学生早恋和少男少女饮用酒精饮品感受等情节,价值导向存在偏差,易对未成年人产生误导,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宣传“邦瑞特植物防脱育发露”“汉方育发素”“飘宣秃大夫发根活力素”的电视广告,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受众等严重违规问题。
 
  为严肃播出纪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所有在播和拟播广告,严把导向关,凡存在类似违规问题的,一律禁止播出,坚决杜绝此类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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