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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颁布全球首部生成式AI立法

发布时间:2023-08-08 文章来源:IT时报
  (本文作者:范昕茹)
 
  任何一项科技都有两面性,在生成式AI快速发展的同时,对于其安全性的担忧如影随形,倒逼相关国家和地区加快立法进程,为生成式AI健康发展筑起“护栏”。
 
  今年6月,欧洲议会高票通过《人工智能法案》草案,意味着欧洲议会、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将开始“三方谈判”,以确定法案的最终条款。美国也在积极探讨AI监管相关事宜。
 
  视线回到国内。今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年7月,完成修订后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将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这被认为是全球首部生成式AI立法。《办法》从技术发展与治理、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做出具体规定,为我国生成式AI今后发展定下基调。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出台后,合规已经成为大模型厂商的必选项。《办法》会给大模型厂商带来哪些变化?《IT时报》记者询问了腾讯、阿里云、百度等近十家大模型厂商,但他们都没有给出正面回应。
 
  01  生成式AI有法可依
 
  7月13日,完成修订后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将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对比3个月前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可以发现,《办法》做了较大改动。
 
  比如,《办法》新提出“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主张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将鼓励条款从征求意见稿的一条扩展到三条。
 
  再比如,《办法》不再强调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仅指出要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尊重了大模型技术的新特点。
 
  同时,《办法》将必须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要求变更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其服务的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扩大了服务空间等。
 
  在不少行业人士看来,对互联网行业来说,《办法》相比4月份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有了很大的进步。“这在一般的法规制定上,是不太常见的。”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宇航认为,《办法》的改动,吸纳了相关从业者的意见,表明国家在推动生成式AI发展方面的积极态度。
 
  不过,《办法》并没有完全解释行业关心的问题。史宇航指出,针对数据来源合法性如何认定,对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如何理解等问题,《办法》并没有给出详细解释,只能在后续司法、执法实践中去摸索,通过相关判例去明确方向。但在史宇航看来,《办法》的出台,至少让国内生成式AI厂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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