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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媒体用工制度存缺陷 阻碍媒体转型

发布时间:2013-12-11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郭全中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曾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战略运营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咨询部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传媒转型、传媒经济管理以及文化产业体制、政策和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而实现这一要求的前提必然是健全传统媒体的用工制度。当前,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一方面自嘲为“新闻民工”,另一方面高素质人才又大量流失到互联网媒体或者自己离职创业,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而传统媒体现有的多种用工制度无疑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用工制度严重不适应

  首先,传统媒体的事业单位性质与快速发展的要求严重不适应。由于绝大多数传统媒体尤其是广电和报社尚未转企改制,这些媒体基本上采取的是“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的管理体制,其本质上依然是事业单位,我国对事业单位编制严格限制,编制数极为有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传媒业取得了快速进展,一方面报道事项和范围大大扩大,另一方面经营范围大幅度增加,很多传统媒体的事业规模出现了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增长,而事业必然需要员工来执行和落实,因此事业的发展必然要求增加员工,导致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快速增长。但由于媒体所能获取的事业编制数量难以跟上事业高速发展的实际需要,传统媒体就必须采取其他用工形式,这必然会出现各种形式的用工制度。一般来说,传统媒体目前的事业身份人员和非事业身份人员的比例为1:5~1:9,一些媒体的比例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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