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破解电视购物乱象不妨引进评价机制

发布时间:2013-12-13 文章来源:红网
    商务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电视媒体发布电视购物广告前,应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发布未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12月12日《人民日报》)
 
    电视购物是舶来品,引进之初,由于管理不到位、法制不健全,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乱象丛生,民怨四起,虽然历经多年整治,但是收效甚微。这次商务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其重视程度之高,整治内容之全,处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毋庸置疑,在这半年以内,无论是电视台还是商家,都会韬光养晦,避其锋芒,因为他们深知“枪打出头鸟”的道理,谁敢顶风作案,必将受到狂风骤雨般的严厉打击和制裁。只有等到整治期过后,电视购物才会暴露出它的本来面目,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也会卷土重来,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的投诉仍将居高不下。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乱象?
 
    首先,夸大其词+疲劳“轰炸”的营销方式是造成这种乱象的原因之一。电视购物中的所有商品虽然观众能看到见,但是摸不着,商品的好处和特点也全是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而且电视购物所针对的群体是闲赋在家的中老年人,这个群体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又贪图便宜。于是商家在做促销时就打出了“低价促销”、“限时抢购”、“经理签名大优惠”等幌子来吸引他们的“眼球”,而且是全天候轮番“轰炸”。一次看,可能不为所动,二次看,或许会怦然心动,第三次再看时,恐怕就会抑制不住冲动而立即行动了。

〖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