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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管电视台的内容霸权?

发布时间:2014-01-20 文章来源:比特网

    最近几年,视频网站和电视台之间形成了和谐共处、合作双赢的发展态势,众所周知,电视台在内容制作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比较火的《超级女声》、《非诚勿扰》、《中国好声音》均出自电视台之手。而视频网站则因其不受时间约束、互动性更强、终端覆盖更广等优势获得了数以亿计的用户群,并对电视台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分流,在这种背景下,视频网站和电视台合作无疑是强强联合,相得益彰。

    不过,虽然二者的合作可以实现双赢,但这并不代表二者的地位和资源均等。刚才提到,很多优秀的综艺节目均出自电视台之手,这些内容显然是视频网站求之不得的资源。从诸多案例来看,视频网站同电视台达成战略合作,通过购买版权获得相关内容几乎成为既定的合作模式,然而,这种合作模式却给了某些电视台可乘之机,他们不顾合作伙伴的利益,“一女二嫁”,“过河拆桥”,这些做法不仅为行业合作制造了障碍,同时已经涉嫌违法。

    1月16日,风行网发布了《关于风行网拥有江苏卫视节目互联网非独家版权的严正声明》,指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旗下长江龙公司违背其与风行网签订的有关江苏卫视多档综艺节目的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协议,而将上述节目的网络独播权卖给PPTV,此举已构成对风行网的侵权和对广告客户和广大观众的欺诈。声明称,尽管长江龙公司拥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一站到底》、《芝麻开门》、《非常了得》等综艺节目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它已经无权向PPTV许可江苏卫视2014年度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了,因为风行网拥有前述节目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的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截止至今日,该合同仍处于履约期内,并将继续履行至2014年7月31日为止。

    在解读这则声明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两个东西,一个是“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一个是“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两者明显不同,如果这个网络传播权是独家,这意味着没有第二家网站能购买;相反,如果这个网络传播权是非独家,那么可以由其他网站再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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