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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三定”方案出炉

发布时间:2014-05-08 文章来源:自治区广电局信息中心

  4月3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获自治区政府批准,明确设立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规定,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编制117个,其中,局长(兼自治区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4名,自治区版权局专职副局长1名(副厅长级);处级领导职数5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共有12项主要职责,取消18项职责,下放6项职责,增加9项职责,加强7项职责。

    根据职责,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设20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制处(改革办公室)、公共服务处、综合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宣传管理处、新闻报刊处、电影电视剧管理处、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传媒机构管理处、印刷复制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发行管理处、数字出版处、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版权管理处、科技处、规划财务处、对外合作处、人事处、保卫处,另设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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