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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时代:电视江山谁主沉浮?(3)

发布时间:2018-03-14 文章来源:媒意见
 
  关于电视台的定义,百度百科这样表述:通过无线电信号、卫星信号、有线网络或互联网播放电视节目的媒体机构,是制作电视节目并通过电视或网络播放的媒体机构。这一定义至少传达出3个基本信息:一是电视台是建立在一定的传输方式基础之上的,或者说最初的电视台曾经是包括传输方式的;二是电视台是制作节目的;三是电视台是一个播出平台。
 
  中国的电视台原来是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服务完全一体化的一套业务链系统,后来随着电视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视的产业功能凸显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电视台也逐渐被“拆分”开来。以省级台为例,台网分离改革将有线电视传输网从电视台分离出去变成了企业;局台分离改革将依然是事业属性的无线传输划归了局里;制播分离改革将电视台除新闻节目之外的可经营性节目制作力量剥离到了社会上去;第一轮集团化改革将电视台纳入了事业集团的框架中,实际上使电视台失去了主体性,变成了集团内的一个单位或组成部分;第二轮集团化改革,电台与电视台合并为广播电视台,形成了台控企(事业控股产业)、台与集团“一体两面”的格局,虽然突出了广播电视的主体性,但此时的电视台已不是独立的电视台,而是变成了一个单纯的播出机构。
 
  以上从设备工具和主体机构这两个微观视域,对20多年来中国电视业的改革发展进行了观察,从中不难窥见近年来中国电视业的改革与发展路径似乎自带某种“反噬机制”,这种“反噬机制”从根本上说源于信息传媒科技不断升级换代与电视市场化改革政策的交互作用。辩证地看,与其说它是电视业高速发展的某种“副作用”及“负面遗产”,倒不如说是电视业敢于自我否定、自我扬弃的一种机制,使其能够适应技术、市场环境的变化,在关键节点上进行业务、产业和资源等结构调整及管理体制创新,进而打破传统电视业的发展定势及固化格局,使其以全新面貌融入大视频之列,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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