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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成立(3)

发布时间:2018-11-08 文章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自2018年11月1日起,申请人及其主管单位或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通过上门、邮寄或总局公文办理系统方式提交申请,均由政务服务大厅接收。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启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自2018年11月1日,总局的所有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及行政许可证件均须加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章。
 
  据悉,政务服务大厅位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大楼东翼一楼办公区,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0086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10-8609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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