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成立(3)
发布时间:2018-11-08 文章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自2018年11月1日起,申请人及其主管单位或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通过上门、邮寄或总局公文办理系统方式提交申请,均由政务服务大厅接收。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启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自2018年11月1日,总局的所有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及行政许可证件均须加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章。
据悉,政务服务大厅位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大楼东翼一楼办公区,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0086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10-8609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