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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新型广播电视网络 国家数据局征求意见(6)

发布时间:2024-04-07 文章来源:国家数据局
 
  四、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
 
  (十三)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鼓励城市开展管理服务手段、管理服务模式、管理服务理念的适数化变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规则规范和运行流程体系。探索央地协同推进数字化变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完善公共数据管理和授权运营法规政策,细化完善配套措施。推进标准建设应用,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规划设计、数据互操作、数字孪生、运营运维等标准规范研制,推动标准符合性检测认证,促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十四)创新运营运维模式。加快建立城市数据资源运营、设施运营、服务运营体系,探索新型政企合作伙伴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智库和金融机构等组建城市数字化运营生态圈,打造多元参与、供需对接、价值驱动的社会长效运营机制,探索建立结果导向型运营预算和考核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统筹推进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城市运维体系,构建城市智能中枢与部门业务需求、市民企业反馈相互贯通、迭代优化的运维机制。支持各地创新一体化、规范化运维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各类数字资源统一编目、配置、运维闭环。
 
  (十五)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推动城市群数字一体化发展,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强化数据要素共享利用,数字服务普惠共享,数字治理高效协同。推动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开展共建数字产业园区、数字消费帮扶等活动,加强先进规划理念、建设经验、管理模式复制推广。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协同建设,推动城乡数字设施共享、数据资源整合,产业生态互促、公共服务共用。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国际合作,支持建立数字化合作伙伴关系,大力发展数字贸易。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城市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政策协调和资源整合,统筹指导相关重大任务和项目建设。各级城市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统领工作落实,各地区结合实际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城市数字化转型运行与治理机制,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杜绝推倒重来。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加强对地方指导,做好监督工作。
 
  (十七)强化要素保障。鼓励各地区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各类资金渠道,加强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复合型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引进。支持学校开设智慧城市管理技术、城市设施智慧管理等专业,扩大相关高技能人才供给。
 
  (十八)做好宣传推广。积极策划城市数字化转型有关宣传活动,支持发布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信息、重要政策,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地区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有效举措、典型做法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梳理汇总城市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共享创新成果,适时面向全国推广,形成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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