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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推出主持人方言限令 限制但不否定

发布时间:2014-01-17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这是岁末年初之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的最新通知;也是继前年、去年先后推出“限娱令”、“限广令”之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的又一份“荧屏限令”,因而备受关注。

  一石击起千层浪

  “通知”要求,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避免滥用生造词语和不规范网络用语;要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

  “通知”还强调,各级电视播出机构要把规范使用普通话纳入主持人和编辑记者培训、考核和奖惩体系;认真开展规范用语自查自纠,做好播前审查,含有不规范用语的内容一律不得播出。

  和以往推出“限娱令”、“限广令”不同,这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出针对广播电视节目不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现象的“方言限令”,在受到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正反两方面意见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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