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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开放机顶盒提案投票 各方论战结果揭晓?(5)

发布时间:2016-09-29 文章来源:中广互联:林起劲
 
    上周,ANA(AssociationofNationalAdvertisers,广告协会)在其博客中表示:FCC的提案是“侵略性(intrusive)的”和过于“严厉的(draconian)”。ANA也与FCC官员进行了会谈并反馈了该提案对其成员可能带来的影响。此前,ANA公开了其与付费电视运营商精心设计的(广告)协议,包括广告置放地点及补偿方式。ANA表示:FCC这一提案中将自己当作此类协议仲裁者,但版权署才是包含知识产权与创造性利益的机构,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才是负责反垄断的机构。
 
    PublicKnowledge和设备商质疑版权署立场?
 
    PublicKnowledge号召消费者支持FCC。PublicKnowledge最近发布了一个针对FCC提案的YouTube视频,号召消费者支持FCC的建议,并大肆抨击付费电视运营商(MVPDs)。PublicKnowledge是美国一个数字知识版权领域方面的公益机构,曾推动机顶盒公开标准的提案。该机构在这个视频中对消费者宣称:在过去的几十年,大型有线运营商逼迫你不得不租赁机顶盒,这是一种垄断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请(大家)告诉FCC和国会“解放(Unlock)机顶盒!”
 
    对于该提案的版权问题,,PublicKnowledge认为,针对FCC开放机顶盒的提案(NoticeofProposedRulemaking),美国版权署提出的版权议题与设想存在“严重的缺陷”,并质疑其更多是考虑“某些”版权方的利益,而不是大众的利益。该机构代表表示:“按照版权署的分析,消费者的利益被认为是不相关的,而合法使用权被认为是一个障碍。”该机构表示:版权署认为FCC的提案时要求版权所有者放弃其内容任由第三方自由开发、重新包装和篡改,开放机顶盒计划则创建了一个针对第三方使用电视服务商内容的新的授权形式;这种想法和逻辑是错误的。该机构讽刺道:“按照版权署的逻辑推断,内容拥有者和节目分发机构应该拥有合法使用(fairuse)议题的投票权并控制所有的消费者设备”。该机构认为FCC应该拒绝版权署扩大版权法管制范围的意图,因为其代价是有效竞争、消费者及其它公众目标的丧失。
 
    TIVO:FCC的监管应高于私有协议。机顶盒设备商Tivo公司代表认为:FCC基于App推进统一的电视设备市场的建议,对于健康的市场竞争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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