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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和直播平台合作:实际上捉襟见肘 聊胜于无(3)

发布时间:2018-03-14 文章来源:主编温静作者胡瀚中
 
    ⒊在整个直播平台来说,电视台直播在整个直播的体量中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是小概率事件甚至于是异类
 
    稀少而且成本高昂就很难量产,可遇而不可求就不能模式化。在整个直播的大环境下,这类节目尽管可能确实质量比较好,充满了正能量,但与直播的整体调性与体量相比,其影响力也就被稀释到约等于无的地步了,过于稀释的产品是不会有强大的影响力的。
 
    在直播平台看来,电视台的直播仅仅只不过是偶尔来串串门子的游击队而已,不能对自己平台的整体节目质量产生大的有效的提振作用,对其所付出的流量扶持,也仅仅只不过是一种应景的、提高政治得分的,对于其运营没有太大作用的无效馈赠甚至于施舍而已。
 
    对于媒体来说,每逢大型活动,得到来自于直播平台的流量扶持,虽然感受得到来自直播平台的善意(有些直播平台,甚至会调用自己付薪酬的主播来为某些公益活动做免费推广),但是正是因为传统电视台借用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频次不固定,质量不固定,所以,电视台在直播平台上的直播很难聚集起经常性观看的人群,不能产生真正的圈粉效用,很难培养起平台观众的收看习惯,所以也就更谈不上说打赏或者进行有效的运营。
 
    对于电视台来说,其向平台给予的资源一般来说是免费输出;对于直播平台来说,它所给予的流量支持以及技术支持,也同样多半是免费付出。
 
    大家倾情付出,起早贪黑,干的是大家都不挣钱的一件事情,所以,一切仅仅止步于公益活动,也就丝毫不奇怪了,从运营角度来说,这种合作对双方都只能算是隔靴搔痒,聊胜于无。
 
    所以说电视台的直播和常态的直播之间很难像红铜与锡铸造成为青铜,锰和铁冶炼成为锰钢一样,它更像是蜡和瓷器之间的关系,虽然说可以将凝固的蜡滴在瓷器上面,但蜡烛还是蜡烛,瓷器还是瓷器。
 
    双方都拿出了最大的善意与诚意,做了很多努力,但是,双方都没有挠到对方的痒处或者G点,对于双方来说,都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达到的都仅仅只不过是伪高潮,双方根本就没有那种两情相悦把酒言欢的状态。这还没有完,操作不当的话,这种轻率的合作,对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还会有坏处,彼此未能形成有效的融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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